周至县党建网:ZHOUZHIXIAN DANGJIANWANG
首 页 周至新貌 工作简报 基层党建 干部工作 先锋之歌 党员电教 党史春秋 文件汇编 网上党校 科技之窗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告栏 >> 公告栏 >> 正文
最新公告
意见箱
部长信箱
专题列表
公告栏
2008年最新党费收缴标准
选择字体大小:【 】来自:中共周至县委组织部 时间:2008-12-5 8:54:57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4月1日起施行。

    组织部门发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指导所属党组织对党员的固定收入情况进行一次认真调查摸底,明确每位党员上缴党费的基数,严格执行中组部的《规定》,按交纳比例明确收缴标准。要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进行核实一次,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工资变动时,要按比例相应调整。

[编辑:xadjzz][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古城热线 网易 新浪 搜狐 腾讯网 百度 谷歌
周至县人民政府信息网 西安党建 金周至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政务大厅信息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市人大网
香港六合彩开奖结果 香港六合彩074期 香港六合彩2011074期 香港六合彩水果奶奶 香港六合彩天线宝宝 香港曾道人 香港白小姐 香港六合彩图库 香港六合彩开奖现场报码记录 香港六合彩开奖记录 香港六合彩最快开奖结果 六合采
香港六合彩开奖香港六合彩开奖www.44083.com 香港六合彩开奖香港六合彩开奖www.06736.com 香港六合彩开奖香港六合彩开奖www.05729.com 香港六合彩开奖香港六合彩开奖www.4288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