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至县委组织部文件
周组发〔200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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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省市驻周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的精神,畅通广大党员了解党务工作、咨询党务政策、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中央组织部在全国组织系统内全面开通全国统一的“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以下简称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通时间和范围
开通时间为2009年 4月1日。开通范围为中央组织部和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四级党委组织部门。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学习贯彻执行党章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参加组织生活、党籍党龄方面的咨询服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党员履行义务、保障权利方面的咨询服务;党的建设其他方面工作的咨询服务;寻求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的咨询服务;听取党员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等等。
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受理,工作时间由人工提供咨询服务,非工作时间提供自动语音应答服务。
三、拨号方式
党员在任一地区直接拨打“12371”电话,其通话属本地通话,系统将根据来电号码接通本地区党委组织部“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拨打其他地区党委组织部的电话需加拨区号,通过语音平台导读可转接党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通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重要意义,要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广大党员中去,告知广大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的受理范围和使用方式。同时要积极宣传,正确引导辖区党员使用“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县委组织部在受理党员咨询后,根据具体情况,将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和党组织办理。属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向党员说明情况并做好登记,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中共周至县委组织部
2009年4月1日
主题词:党员 咨询服务△ 12371 通知
中共周至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印发
共印1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