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至县委组织部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组发〔2009〕11号文件精神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省市驻周单位党组织:
7月14日,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09〕11号)。7月22日、8月3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相继印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组发〔2009〕11号文件精神,并对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与当前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学习吴大观同志先进事迹,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切实转变干部的思想作风,为实现县委提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打好两个翻身仗,建设人民满意金周至”的目标服务。现就贯彻落实中组发〔2009〕11号文件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要尽快将中组发〔2009〕11号文件转发下去,及时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共产党员。要按照文件要求,从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出发,抓紧制定学习活动的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迅速掀起学习吴大观同志活动的热潮。
二、采取有效措施,使学习活动取得实效。要通过党委(党组)集中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座谈会、演讲会,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互联网、QQ群等现代信息传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要组织党员在新华网(有吴大观同志专题栏目)上开展学习,通过参与讨论,接受教育,增强党性。要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党员的学习活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学习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不断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三、及时总结报送学习活动的有关情况。要注意了解和收集党员在学习活动中的反映,及时总结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和成效,并于8月17日前,将《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附后)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附件:1、《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2、《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09〕11号)
中共周至县委组织部
200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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